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

人气指数:0 页面更新时间:2016-07-18 0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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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介: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设有学院高考、学院荣誉、校园风光、自主单招专题、高考录取查询、专业介绍、招生计划、招生章程、招生简介、往年信息、答考生问、联系方式等栏目,是服务于考生的综合性网站,同时是面向全国广大考生的门户型网站,集招生,咨询,院校信息等功能为一体,公正、高效、实用的信息平台。让广大考生、家长能够在时间内通过权威的视角了解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信息。为考生提供详尽的学校招生信息和报考指南。

  附录:

  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江苏省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高校名称: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招生代码:1311(对口单招、普通类、艺术类专业招生代码)、1480(高职本科分段培养)

  高校性质:国家公办,隶属于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院校、首批全国交通职业教育示范院校、首批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江苏省首批示范高职院校、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教学工作先进高校、江苏省科技工作先进高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典型经验50强高校。

  高校地址: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大道185号(邮编:226010)

  二、对口单招录取规则(江苏招生代码:1311)

  1.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按照“学校负责、省招委会监督”的原则,坚持以文化考试为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录取时依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对进档考生,按科目组依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顺序进行录取,当总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顺序录取,如仍相同,按技能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顺序录取;艺术科目组依次按照总分、文化成绩、技能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顺序进行录取。如考生所填专业已经录满,则根据填报志愿的顺序,录取其它志愿专业。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该科目组其他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3.各专业招生计划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或查阅我院招生信息网招生计划栏。

  4.所有专业对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5.对男女生比例要求:对口单招所有专业对男女生比例不作限制。

  6.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报考我院各专业考生应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相关规定。

  三、统招批次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江苏招生代码:1311)

  1.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按照“学校负责、省招委会监督”的原则,坚持以文化考试为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录取时按“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即对进档考生,分文理依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顺序进行录取。当总分相同时,则依次按照特征分、语文与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之和(不含附加分)、英语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决定考生是否录取。如考生所填专业已经录满,则根据填报志愿的顺序,录取其它志愿专业。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其他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3.各专业文理科招生计划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或查阅我院招生信息网招生计划栏。所有专业对考生选测科目等级不作要求,选测科目中的一门文科要求为历史、理科要求为物理,另一门选测科目不作要求。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要求为4C,信息技术科目合格。

  4.所有专业对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5.对男女生比例要求: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等航海类专业适合男生,其余专业男女生均可。

  6.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报考我院各专业考生应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相关规定。根据交通运输部行业标准《海船船员体检要求》及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调整有关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的通知》,航海类专业【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不招收色盲、色弱者,要求双眼裸视力4.6(0.4)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8(0.6)及以上。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将调剂到其他专业。

  四、高职本科分段培养专业录取规则(江苏招生代码:1480)

  1.高职本科分段培养概况

  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我院2014年继续与南通大学开展高职本科“3+2”分段培养试点工作,江苏招生代码:1480。被我院该批次录取的学生在我院学习三年后,参加南通大学选拔考试,符合条件者进入南通大学对应分段培养的专业参加两年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合格者即可获得南通大学本科文凭,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获得学士学位。

  2.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按照“学校负责、省招委会监督”的原则,坚持以文化考试为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3.录取时按“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即对进档考生,分文理依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顺序进行录取。当总分相同时,则依次按照特征分、语文与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之和(不含附加分)、英语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决定考生是否录取。如考生所填专业已经录满,则根据填报志愿的顺序,录取其它志愿专业。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其他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4.文理科招生计划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或查阅我院招生信息网招生计划栏。所有专业对考生选测科目等级不作要求,选测科目中的一门文科要求为历史、理科要求为物理,另一门选测科目不作要求。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要求为4C,信息技术科目合格。

  5.所有专业对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6.对男女生比例不作要求,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五、统招批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江苏招生代码:1311)

  1.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按照“学校负责、省招委会监督”的原则,坚持以文化考试为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艺术类专业门类为美术类,专业考试形式为省统考。

  3.艺术类专业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4.艺术类专业录取遵循“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考生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均需达到江苏省艺术专科控制线,对进档考生依次按总分(专业分与文化分之和)、文化分、专业分的顺序排序,择优录取。

  5.艺术类专业对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6.对男女生比例不作要求,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六、收费标准

  1.学费:文科类专业4700元/年·生、理科类专业5100元/年·生、工科类专业5300元/年·生、艺术类专业6800元/年·生。专业类别的划分按江苏省财政厅的规定执行。

  2.住宿费:A类1400元/年、B类1200元/年、C类700元/年。

  七、其他

  1. 需要说明的问题:

  (1)被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我院办理入学手续。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我院学生工作处联系,办理相关手续。未及时报到并且没有履行相关请假或休学手续的新生,学院将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入学注册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规定对考生的体格和入学资格进行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不符合相应专业要求的身体健康条件者,将调整到其他专业。

  (3)学院“奖、贷、助、免、补”助学体系完备,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学院单项奖学金等奖学措施和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特困补助、勤工助学、订单企业与合作共建单位提供助学款等多项助学措施,帮助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

  (4)学院积极为学生继续深造创造条件,鼓励学生通过“专转本”、“专接本”等形式进入本科院校学习。学院与南京财经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扬州大学、南京艺术学院等本科院校开辟了专本对接通道,设有上海交通大学南通远程学习中心,学生在校期间即可参加本科的学习。

  2. 联系方式:

  招生热线:0513-85960868(兼传真)、0513-85960968

  邮政编码:226010

  学校网址:www.ntsc.edu.cn

  邮箱:zhaosheng@ntsc.edu.cn

  3. 考生录取结果可通过我院网站查询。

  4. 本章程自江苏省教育厅审核通过之日起生效,由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江苏以外省份)

  一、办学性质及层次

  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隶属于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院校、首批全国交通职业教育示范院校、首批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江苏省首批示范高职院校、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教学工作先进高校、江苏省科技工作先进高校、江苏省师资队伍建设先进高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典型经验高校。

  二、招生代码

  国标代码12703。各省招生代码详见各省招生考试报(或报考指南),或者查阅学院招生信息网。

  三、学院地址

  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大道185号(距离上海一小时车程,与苏州隔江相望),邮编:226010。

  四、录取规则:

  1.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按照“学校负责、省招委会监督”的原则,坚持以文化考试为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录取时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即对进档考生,分文理依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顺序进行录取,当总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之和从高到低按志愿顺序录取,如仍相同,则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决定考生是否录取。如考生所填专业已经录满,则根据填报志愿的顺序,录取其它志愿专业。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其他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3.各专业文理科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或查阅我院招生信息网招生计划栏(www.ntsc.edu.cn/zhaosheng)。

  4.所有专业对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5.对男女生比例要求: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等航海类专业适合男生,其余专业男女生均可。

  6.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报考我院各专业考生应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相关规定。根据交通运输部行业标准《海船船员体检要求》及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调整有关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的通知》,航海类专业【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不招收色盲、色弱者,要求双眼裸视力4.6(0.4)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8(0.6)及以上。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将调剂到其他专业。

  五、收费标准

  学院严格按照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向学生收取各项费用。

  学费:文科类专业4700元/年·生、理科类专业5100元/年·生、工科类专业5300元/年·生。专业类别的划分按江苏省财政厅的规定执行。

  住宿费:A类1400元/年·生、B类1200元/年·生、C类700元/年·生。

  学院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了以下途径解决学习费用: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学院单项奖学金、订单企业奖学金;2.国家助学贷款;3.国家助学金;4.特困补助;5.学费减免6.勤工助学;7.订单企业、合作共建单位为贫困学生提供助学款。

  六、就业形势

  近年来,学院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就业质量在省内同类高校中名列前茅,连续多年被评为“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膺2012-2013年“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典型经验50强高校”。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牢固树立“以教学为中心,以技能为本位”的育人理念,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推动“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升,受到用人单位的充分肯定。学院先后与近80家经济实力强、经营状况好的企事业单位签订了“订单式人才培养协议”。仅在2013级学生中,订单培养的学生人数就占新生总数的60%以上,就业前景喜人。

  学院积极为学生创造继续深造的条件,鼓励学生通过“专升本”、“专转本”以及“专接本”等方式进入本科院校学习。学院与南京财经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扬州大学、南京艺术学院等本科院校开辟了专本对接通道,设有上海交通大学南通远程学习中心,学生在校期间即可参加本科的学习。

  七、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大道185号

  邮编:226010

  联系电话:0513—85960868、85960968

  传真:0513—85960868

  邮箱:zhaosheng@ntsc.edu.cn

  八、本章程自江苏省教育厅审核通过之日起生效,由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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